3月1日起,新的工商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后,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,投资人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,理论上可以“一元钱办公司”。 顺德等地立刻出现了“一元公司”。东莞的情况又是如何呢?
在昨日的“阳光会客厅”节目中,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由于“一元公司”不能很好体现企业的实力,东莞目前还没有注册。
“一元公司”、“零首付”成了当下低成本创业的代名词,广受社会关注。市工商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,修改后的《公司法》取消了首期出资比例限制,公司设立登记时无需缴纳出资,因此称为“零首付”。
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,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条件之一,认缴"0"元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。而公司开业,准备用于经营活动的场地、办公设备、人员,都需要资金投入,因此完全不花钱办公司实际上也是不可能的。”也就是说,“零首付”与认缴0元注册不等同。
这位负责人表示,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出资能力与公司运营的需要,理性认缴出资,按期缴纳出资。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基础依然是公司的全部财产,而不是注册资本。
另外,根据某些行业的特殊性,法律法规规定了金融、保险(放心保)、证券等26个行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,公司的注册资本即股东实缴的出资额。
工商局副局长陈玺表示,股东交付出资之后,就属于企业法人财产。如果股东支付了又拿出来,就属于擅自动用公司资本,其行为也是不合法的。





